12月8日(报道),江苏无锡。父亲去世,继母方某改嫁后起诉继子要求赡养。诉讼中,儿子赵甲称,方某未对其尽到抚养义务,且双方曾签署《协议书》,其中写明:如果方某不再改嫁,则由赵甲给付赡养费,现在方某又改嫁他人,赵甲觉得,方某违反了协议约定,所以不同意给付赡养费。法院审理认为,方某在赵甲年幼时改嫁至其家中,将赵甲抚养成人,双方实际上形成了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母子关系,即使方某因赵某去世后再行改嫁,方某与赵甲之间已经形成的继母子关系不因此而改变。
最终法院判决:赵甲应当承担赡养义务,负担方某医疗费,并且每月向方某给付赡养费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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