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5日消息,使用私家车接单顺风车业务的车主注意,如果车辆购买的是私家车保险,发生事故后可能会有理赔争议。
据报道,今年4月21日,武汉市民彭先生驾车途中发生事故,车辆严重损毁,维修费用5万元。
他的车辆购买有车损险,但在今年5月份时,人保保险公司给车主发来了拒赔通知,原因是彭先生擅自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。
据了解,彭先生在武汉东西湖工作,妻子在黄石,每周固定往返通勤。为分担出行成本,自2021年购车起,他通过顺风车平台接单,每周不超过4次,最近一个保险周期(去年9月至今)接单总数约50次。
对此,人保财险武汉市分公司车险部理赔人员援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五十二条“被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车主未告知,由此导致出险。
保险公司可免责”表示,彭先生手机存有107单记录,且事故当日行驶路线偏离常规路径,绕行鄂州疑似接单,超出正常顺风车范畴,涉嫌营运获利。
彭先生反驳称,107单是近五年总量,频率极低;鄂州位于武汉与黄石之间,选择非高速路线只为省钱,且当天并未接单成功。“政策允许顺风车,保险却拒赔。”
“如果不认可,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。”人保财险武汉市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,如有异议可提供录音、录像等证据佐证。
事实上,此前就有类似案例发生,顺风车车主在驾车过程中撞到非机动车,但保险公司以顺风车盈利,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为由拒绝理赔,并获法院支持。